台灣彩券日前宣佈每週三、六開獎的電腦型遊戲「大福彩」,即將於427日晚間8點起停止銷售,並於當晚進行最後一次開獎,如427日當期頭獎無人中獎,依據「大福彩」最後一期的獎金分配規則,頭獎獎金將重新分配至當期有人中獎的其餘獎項,因此有許多喜愛大福彩的民眾已經開始討論最後一期可能拿到多少獎金。根據台灣彩券公司的預估,如果本週六(420日)以及下週三(424日)開獎的「大福彩」頭獎均未開出,427日最後一期頭獎獎金將上看3億元,假設「大福彩」當期銷售達3仟萬元,且頭獎無人中獎,在各獎項中獎注數符合理論值的情況下,民眾花100元買1注「大福彩」,只要對中3個號碼,就有機會獲得獎金7,365元,獎金將會是原來的37倍左右(如附表)。

 

台灣彩券公司表示,大福彩最後一期(427日開獎)如果頭獎無人中獎,各獎項之分配獎金會受到前期頭獎累積金額以及當期各獎項中獎注數影響。若至424日頭獎均未開出,頭獎累積獎金預估將達3億元,假設427日當期銷售3仟萬元、當期頭獎無人中獎,且其餘獎項中獎注數均符合理論值,依照最後一期獎金分配規則計算出各獎項的單注獎金將會是原來的37倍左右。也就是說,在前述假設條件均成立的狀況下,若幸運中了一注貳奬,獎金馬上由原本的25萬元,增加至920萬元,如果只對中普獎的3個號碼,獎金也將從原本的200元提昇至7,365元,等於是翻了37倍。假設當期銷售5仟萬元,因理論中獎注數較多,將影響每注可分得的獎金,在當期頭獎無人中獎的情形下,重新分配後的貳奬獎金預估為484萬元,為原獎金的19倍之多(如附表)。

 

台灣彩券公司也強調,以上所推估的獎金倍數均為依照假設情形所做的試算,最後一期每注獎金可以分到多少,還是會依當期各獎項的實際中獎情形而定。喜愛「大福彩」的民眾千萬要把握最後中獎的機會,有機會獲得比平時更高的獎金。台灣彩券公司也呼籲民眾購買彩券應該量力而為,切莫因為過度投注而影響正常生活,同時要求所有公益彩券經銷商,務必確實執行不得販售彩券或兌領獎金給未滿18歲的民眾,共同維護公益彩券之良好形象。有關「大福彩」遊戲下市相關事宜,請至台灣彩券公司官方網站(www.taiwanlottery.com.tw)參考公告內容。

 

(附表) 4/27大福彩頭獎累積如達3億元,且頭獎無人中獎,各獎項單注獎金試算表:

註:假設銷售3仟萬及5仟萬的情況下,大福獎理論中獎注數低於1注,因此以無人中獎計算,分配獎金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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