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公司向『統清股份有限公司』採購椰子油時,『統清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均依國家標準就每批入廠椰子油進行品質檢驗,相關檢驗結果皆符合標準。


2.  20149月份油品事件起,本公司立即配合主管機關普查油品使用狀況及來源去處,迄今共27次。


3.直至2014/11/12本公司接獲衛生單位通知需提具2012/8/20~2012/10/31期間使用『統清股份有限公司』購自『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椰子油之產品明細。本公司查核此期間經由『統清股份有限公司』進貨之『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椰子油總數47噸,共生產23項產品(均逾有效期限,目前已無在市面上流通),並據實提報予衛生單位。


4.本公司現行使用椰子油均來自菲律賓,故目前市面貨架上的相關產品皆安全無虞。


5.2014/11/14食藥署公佈本公司提具之前述區間油品即疑似來自“越南大幸福”油品,然『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從未告知其銷售予『統清股份有限公司』之椰子油有部分來自越南大幸福。就本次椰子油事件,本公司將對『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訴訟提告。


6.針對本事件所造成消費者及社會不安,本公司深感遺憾,未來將持續致力原物料溯源管理,為維護食品安全繼續精進努力。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4.11.16

 

2012/8/20~2012/10/31使用到頂新疑慮椰子油產品明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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